管理常說要做好對的事(Do the right thing right),但什麼是對的事情呢?組織或顧客的要求一定是對的嗎?主管的指示一定是對的嗎?而要怎麼做才對呢?
常見的例子,像公司的資訊部門根據使用者的需求單,一堆人忙著寫程式出報表,但是使用部門的主管還是不斷抱怨,因為他看不到他要的管理報表,或是他想要的報表等了大半天還出不來,不免質問到底資訊部門的人是在忙些甚麼事?
對資訊部門的人來說,他們覺得他們是在做對的事情,而且自覺很努力在做,但是對使用單位來說,他們覺得資訊部門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一群人。
當然你可以說,這應該是可以事先談清楚的;資訊部門的主管,他應該去搞清楚使用部門的人員或主管要的是什麼,或許這件事是可以這麼做;不過若是使用部門不抱怨了,換成是年度考核時,總經理不認同資訊部門的工作績效,認為資訊部門人員眾多,毫無建樹,工作沒有重點,尸位素餐時,該如何處置呢?
當然你也可以說,那資訊主管應該要事先去了解總經理要的什麼?
當然資訊主管可以去了解,可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講得出來他要的是什麼呢?
依我的經驗,十之八九,很多企業的使用者與部門主管對自己部門該做何事,方向為何,是搞不清楚的,更遑論電腦這種新工具。
很多高階主管其實都是第一次當主管,若愛面子又不敢承認自己不懂,大家只好一起瞎子摸象,主管邊做邊學,部屬則邊做邊調整;有些高階主管是家族的第二代,缺乏從基層做起的工作經驗,企業基本的管理認識是有極大落差的,部門的目標要如何設定,公司的整體方向要如何規劃,完全是毫無概念,想到什麼就做什麼,部屬無所適從,更不用談要做對的事情了。
主管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事情,部屬對主管的指示,也不加思索,一昧配合,不知不覺中,也是助紂為虐。
那既然拿人薪資,還是要與人消災,要如何確保是在做對的事情呢?
我覺得每個人對主管的指示,在執行時,需有所為,有所不為,考量點在哪裡呢?第一個考量點是,不能侵犯人類最基本的人權,其次是要維護社會整體大眾的利益,第三才考量所處組織多數人的利益,第四才輪到所屬的主管的指示與相關利益。
如果不是這種考量的順序,凡事以所屬組織主管的想法,當主管的想法與內外部整體利益有所衝突時,若還是按照老闆想法,那就絕對不是在做對的事情。
曾經看過某公司的總經理要求總務單位,使用公帳買他的自己日常寫字用的那枝萬寶龍筆的筆芯,總務雖然知道公司文具內已有提供原子筆,但也不知如何拒絕,也只能照辦,這可能還是小事;
但是如果公司未按勞基法規定,蓄意短發外勞薪資,如果你是企業的承辦人員,你是否也會昧著良心照做呢?
如果你是部門主管,明知企業違法資遣員工,你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
如果今天大家執行工作所需業務,不願先思考工作本身是否符合社會規範,是否是在做對的事情時,只是圖自己一時的方便,想要便宜行事,小則造成主管積非成是的習性,大則造成企業組織的積非成是的觀念,難道不會擔心這些便宜行事的惡例,哪天不會應用到你身上嗎?
試想公司今天可以欺負外勞,哪天公司就不會欺負本勞嗎?
試想公司今天有賺錢時就不守勞基法,哪天公司不賺錢時還會遵守勞基法嗎?
不管在公家單位或私人機構,每個人在執行工作業務前,先判斷什麼是對的事情,什麼是可以做的事情,應該比調薪幅度,有無被晉升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