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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今天在軍中任職,遇到你的長官向你施壓,要送某人去關禁閉,且說「如果不關他,我就關你」;

或是在私人企業裡,被直屬主管告知,「這件事如果今天無法搞定,明天你就拿離職單來見我」。

當部屬的你,會如何處理?

每個部屬都知道,做事不能違法,不能不符組織的作業規範,不能違反組織內的行政流程,可是當主管施壓時,部屬常為保住飯碗,只好加以配合,甚至是要在組織內不被排斥,只能同流合汙,形成共犯的一分子。

所以組織裡面,集體的貪污,收禮,集體索賄,甚至是集體的不作為,集體的怠惰,四點鐘以後,受理窗口就不再收件,以免耽誤了辦公室內其他同仁無法準時下班的時間與心情,都是如出一轍。

久而久之,部屬在為保住飯碗的前提下,有時並無接到主管的指示,但在習慣性的揣摩上意下,會自動做出違法得事的;結果有時就會拿捏的不夠精準,或是不得要領,出了紕漏。這時若主管不願意擔起責任,甚至落井下石,承辦的部屬只能吃下悶虧。這種案例,在公私機構的組織,俯拾皆是。

更慘的還有,公務機構查獲不法事件,廠商找了民意代表來關說,單位長官要求更改查獲內容,下屬給予配合,結果被檢舉後,單位長官拒不承認有此一事;結果是部屬被起訴。

私人企業常見的則是,員工揣摩主管與某家廠商走得較近,因此圈選時刻意找了這家廠商,結果品質不佳,大老闆責難下來,單位主管把責任推給承辦人員,結果是承辦人員遭到公司懲罰。

對上班族來說,自己個人的利益,主管的利益,組織整體的利益以及社會群體的利益,其優先順序,如果不能把握,災難隨時都會來臨;保住飯碗雖是個人的利益,但是主管的指示若有侵犯到他人的權益時,譬如前面提到的更改查獲廠商的文書內容,這種違背法規,就要小心了;若牽涉到組織全體的利益,甚至社會群體的利益,那更需謹慎。

當然,要保住飯碗又要兼顧他人利益,會讓自己變成夾心餅乾,裡外不是人,最佳的對策其實是,不要照著主管的指示去做。

若以送某人關禁閉來當事例,其間若有違反行政程序的地方,那就不要閉著眼睛放行,至少不執行,好過變成共犯,若因此被主管視為非自己人,那就請調他單位也未嘗不可,若是組織內的每個單位都有小團體,不配合個人就無立足之地,那也表示整個組織已經崩潰,那也是該離開的時候了。

曾有某家公營銀行的副總經哩,雖然經歷完整,但因為不願送錢給長官,升不了總經理,最後以副總退休,也沒甚麼不好,至少大家對他的清白正直,讚譽有加。

能將社會整體的利益,置於所處組織甚至國家利益之上,發揮個人良知最好的範例,應該就是今年由美國逃往俄國尋求政治庇護的史諾登Edward Snowden了,當他發現美國竟然在摧毀全球民眾的隱私權、網路自由與基本自由時,挺身而出揭發,雖然也因此不見容於自己的國家,但當一個正直的「吹哨人」(whistle-blower),歷史一定會給它應有的定位。

更早在2010年也有美軍情報分析師將四十萬份有關伊拉克戰爭的美軍機密文件交給維基解密(WikiLeaks),,內容詳述虐囚、平民枉死,以及伊朗在伊拉克的影響力,揭發伊拉克戰爭六年期間的慘狀,這也是另一個將社會整體的利益,置於組織甚至國家利益之上的典範。                      

8月三日,二十多萬人以八月雪覆蓋凱道,除了是對洪案事件的要求真相之外,期望也能對揭發組織內不法行為的吹哨人,不管是爆料或提供資訊,給予鼓舞的作用;南方朔先生在8月2日中時專欄以「盲從是最大的罪惡」為標題,講到「組織化了的罪惡」….”現代國家的公務員、軍人,甚至大公司的員工,已必須有一種新的道德自覺,那就是他們有拒絕服從邪惡命令的權利,而且政府必須保障這種不服從邪惡命令的權利。當一個體制太容易以各種方式形成邪惡共同體,這個社會的胡作妄為、各種濫權就會一直繼續,無法收拾。只有公務員、軍人及公司職員有拒絕服從不正義命令的權利,各級統治者才會收斂!”

確是如此,但部屬盲從的背後,並非全是”良心的強度抵不過一張衛生紙”,有時是部屬個人想保住飯碗,不想被目前所屬的團體排斥所致。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道德勇氣』這句話是錯的,做道德的事應該是很自然的事,(如果)做道德的事需要勇氣,不對的是這個社會。」這話也沒錯,問題是要改正這些社會的不對,需要一些現在已經不需擔心飯碗問題的人,一些已經不需要看主管臉色的人,勇敢的站出來大聲的,公開的譴責,目前在公家機構,軍中,大公司的組織內,猶在利用組織的權力,地位,要求無力反抗的部屬,給予配合的無恥的長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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